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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在学生中推选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

作者:浙安院创意设计学院 来源: 日期:2022-10-26 阅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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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

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,把好党员发展“入口关”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,创意设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积分考评,把考评成绩作为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。

本学期创意设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已经开始,为进一步把好党员发展“入口关”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,根据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相关规定,请各班团支书通知本班有意向入党,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且符合要求的同学报名。

 请有意向的同学仔细阅读文件要求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1365796350@qq.com。截止日期11月1日(星期二)。如有疑问请联系党员之家鲍欣怡(vx:18857908667)。

一、考评原则

(一)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的原则。(二)坚持组织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。(三)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。(四)坚持简便易行、宜于操作的原则。

二、评定标准和基本条件

量化赋分考核占70%,直选答辩占30%,经评定后向党支部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。

(一)政治思想基本标准

大学生党员发展要按照《党章》规定的申请入党的资格,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,勇于创新创造,艰苦奋斗的高尚品德。有参教信教倾向,或有宗教信仰的,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(二)学习成绩基本标准

结合校党委组织部要求,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,入学以来每一学年综合排名原则上须在全班前30%(或者年级段前30%);毕业班学生原则上须在前40%,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;对于个别学生成绩未达标的,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,支部在拟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时,需向校党委提交书面报告审批。

(三)党员志愿服务工时

志愿服务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4个小时。

(四)工作能力标准

拟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原则上要有学生干部经历(含在各级学生组织、班级班委等任职,任期需要半年以上),在推荐时必须联系其本人所在的组织,考察其学习、工作、纪律等情况,考核必须为良好以上;如所在的单位反映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差,暂不考虑。

(五)群众评议(基层团组织评议)

在党内外群众(基层团支部)座谈会中,群众的态度和意见,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基本趋同,可以考虑推荐。 

(六)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,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。

(七)无各类违法、违纪情况并符合准警务化要求

个人累计扣分原则上不超过6分;所在寝室扣分原则不超过10分;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上课玩手机现象(包括集合);无自修时间打牌、吸烟、玩游戏等现象;有违纪通报,或尚在处分期限内的,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三、量化赋分标准

根据基本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按照党的发展量化赋分总计占70%,公式为:

Z(总分)=P(任职)+C(思政课程)+J(志愿者服务)+R(获奖)

1.各类组织任职以及社会任职(只取任职最高分)

P=该项总分占比10%

2.思政课程赋分

认真学习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系概论》《形势与政策》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、《近现代史纲要》等课程平均分。C=该项总分占比10%

3.志愿者服务工时

学生注册志愿者,参加经校团委审定的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,满40小时为满分(少则按比例进行打分)满分为100分。J=该项总分占比10%

4.获奖荣誉赋分

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的性质、级别等进行打分,满分100分。基础分为40分。R=该项总分占比40% 

四.一票否决情形

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:

1.考试成绩不及格者;

2.违反《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中相关规定,被处以校、院级通报批评或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;

3.支部安排专人谈话,存在入党思想动机不端正等问题; 

4.师生反应学习、生活、工作有不良现象者。

五、考评结果的公布和使用

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申请党的发展民主评议表,将评议表和任职、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(缺一不可)上交核对,进行支部公开答辩(占30%)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院党总支审批。 

六、本评选办法由创意设计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 

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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